在满清的十大酷刑中,有一种刑法叫木马刑法。这是专门用来惩罚不贞洁或是红杏出墙的妇女的。木马刑不仅要对女性犯人施加,而且在行刑的时候还要把犯人环绕整个城内游行,可以说是彻底摧毁了犯人的尊严。那么木马刑法是谁发明的呢?
木马刑在宋朝和元朝的时候就出现了,在明朝的末期和清朝就更为残忍,据说发明木马的的人是一个叫江永的人。但是史书上对于这个人基本没有任何记载,只是寥寥几笔带过,还是野史上有过简介,所以江永到底存不存在还是一个问题。这种刑罚在一本叫二十四演义的书中也有记载,不过有的人认为这种刑罚不过是一本小说杜撰出来的而已,是不能够当真的。有的人用变态的心理编造出来,其目的就是为了满足他们不可告人的欲望。
木马刑法是一种既残酷又变态的刑法,让人求生不能求死不得。它简直是让犯人受尽凌辱,是对妇女身体和心理的严重的摧残。这种刑法就是用木头做成一个外形酷似木驴的形状,在用刑的时候,将准备好的马鞍套在马上然后让女人坐在木马的身上,马在走动的时候,它的木阴茎向上延伸,一直从女性的阴道刺向心脏,最后会心脏破裂导致死亡。只要是受到这种刑罚,是没有人能幸存下来的,致死率高达100%。
木马刑的木棒通常的长度是一尺多长,大概有两寸粗左右。根据历史的记载,由于制作的工艺水平不同,木马的样式也各有不同,木马刑也被叫做木驴。不过大致也就是分为两种,一种比较简单,一种比较复杂。简单的不过就是一段圆木头,然后后面有一条可供上下摆动的轴承。而复杂的就是可以移动的一个木马车,把木棍做成跟驴的器官一样朝上竖起。然后在这个车子往前开的时候这根木棍可以同时活动,每往前1m这根木棍就要动2-3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