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老祖宗们是很有办法的:第一种:保媒。这个方式是最普遍的,媒人在古代十分吃香,婚姻必须先由“媒妁之言”开始,媒人一般都是“私媒”,为富贵人家做媒油水最多,所以媒婆趋之若鹜,不过如果是给穷人家做媒,她们可就没那么积极了,毕竟拿到手的钱也不会太多。那么穷人要娶妻怎么办呢?“官媒”可以强行介入,因为是相关主体的命令,“官媒”不得不执行。
第二种:法律强行介入,如果不嫁人,家人就得坐牢。这个听起来很极端,执行起来也比较麻烦。南北朝时代,“女子十五不嫁,家人坐之。”女孩出于疼爱自己的父母,也只得含泪答应嫁给自己不爱的人。《晋书·武帝纪》有文字记载:“制女年十七父母不嫁者,使长吏配之”。即使比较宽松的朝代,官府不会粗暴地让家人坐牢,也会强行让“官媒”给她安排个婆家,强行婚配。
第三种,鼓励寡妇再嫁。在中国历史上,并没有很强的“从一而终”的贞节观,这个观念是宋朝程朱理学搞出的东西,即使在宋朝,这帮搞出这套“学问”的人,也鼓励自己的亲戚再嫁,并且还成功地将她们嫁了出去。战争时代男人死得很多,于是很多女的,不满二十就要守寡,这可是最佳生育年龄啊!李世民刚即位的时候,就下旨鼓励寡妇再嫁,这样才能让唐朝的人口增多,这些都是现实的问题,人有时候也得现实点。
第四种,鼓励娶二婚女子,有寡妇再嫁,就有人娶,说到底环境改变一个人,如果周围人的认知都是不管二婚三婚,只要两情相悦,彼此相中,就嫁了再说,那么是完全没问题的。就像当时的少数民族,儿子继承父亲的继妻,弟弟娶嫂子都是常态,王昭君不就是分别嫁给父子二人吗?古代女子是财产,还可以赠给朋友,虽然现在人觉得不可思议,但古人都觉得很正常。
第五种:“一妻多夫”,乍一听还以为是“一夫多妻”,不是,是几个男子合伙娶一个妻子,因为没钱,所以几个人用一个女人,生孩子,做饭,干活,洗衣服,相当于雇了一个老妈子,让男人可以打拼事业无后顾之忧。当然也有自由恋爱,比如《周礼》中的《地官·媒民》中的文字:“中春之月,令会男女,于是时也,奔者不禁,若无故而不用令者,罚之。”相关主体也会故意制造这种机会,让男女婚配,这也是提高国家人口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