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都督相当于现今公务员体制的部级正职,省级正职:三至四级公务员。都督是中国历史上的中国古代军事指挥官官名。最初是军队中的监察官,与监军相同。在魏晋之后演变为统领军队的军事长官之职。突厥语与蒙古语中的脱脱一名来自都督。
后汉光武帝建武初年,因为征伐四方,乃于出征时暂时设置“督军都御史”,简称督军、都督,以监督诸军,与监军相同。事成回师后则罢官。汉末、三国时期,都督一职获得较大发展,开始逐渐成为中央及地方相关主体的军事首长的正式官名。
魏文帝则以上军大将军曹真都督中外诸军,假黄钺,以总统外内诸军。同时,又在中央以外军事重地置都督以管理诸州的军事,或兼领刺史,都督亦开始为地方的军事首长。晋朝初期,都督为持节使臣以督诸军,持节都督分为三级,都督诸军者地位最高,监诸军次之,督诸军地位最低。持节亦分为三级,使持节为上,持节次之,假节为下。
隋朝另设总管,大都督等职成为武官军衔,隋炀帝时改大都督为校尉,“帅都督”为“旅帅”,都督为“队正”。唐朝时改“大都督”为“骁骑尉”、“飞骑尉”,“帅都督”为“云骑尉”,“都督”为“武骑尉”。唐朝于各州设总管,并加持节。唐高祖武德元年,设洺州、荆州、并州、幽州、交州五州为大总管府,七年又改为“大都督府”,都督之名复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