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勒,全称“多罗贝勒”,满文:dorobeile贵族称号,相当于王或诸侯,地位次于亲王、郡王,是清代贵族的世袭封爵。贝勒爷是皇室爵位之一,一般为世袭,与口语老爷不便比较。贝勒爷,皇室爵位(皇室爵位有时候也会授予蒙古人),满语,原为满族贵族的称号,复数为“贝子”。后以贝勒、贝子为清代宗室封爵的两个等级,贝勒爷为第三级。
亲王和亲王世袭罔替本质上都是一样的,级别是一样,如果你把这个分成两个级别,那么亲王加双俸也应该是中间的一个级别。顺治六年规定,亲王一子封亲王,余子封郡王。郡王一子封郡王,余子封贝勒。贝勒之子封贝子,贝子之子封镇国公,镇国公之子封辅国公,辅国公之子授三等镇国将军。中东亦有宗教的神以此为名,其名源出于阿卡德语,原意为“主”。
“贝勒”这个称号只是朝出现过,一般都是皇族的人员,都是皇帝赋予号帝的儿子,王爷的儿子,额驸,或者高官及其子嗣都有得此殊荣的可能性。一般都是皇室后裔,但也不排除那些毫无学院关系的臣子,是因为军功或其他功劳被皇帝册封为贝勒的。
顺治六年规定,亲王一子封亲王,余子封郡王。郡王一子封郡王,余子封贝勒。贝勒之子封贝子,贝子之子封镇国公,镇国公之子封辅国公,辅国公之子授三等镇国将军。其后又有所修改。皇太极第五子硕塞便因系皇子而封郡王,后又以军功晋亲王。这些因系“天潢近支”而封世爵的皇子王孙,称为“恩封诸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