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俄罗斯的国家杜马是1993年建立的。在此之前,俄沿用苏联时期的办法。苏联的议会是“人民代表苏维埃”,其常设机构是两院制的“最高苏维埃”,内分联盟院和民族院。1988年,苏联进行改革,“人民代表苏维埃”改称为“苏联人民代表大会”,其常设机构依然称“最高苏维埃”。当时,俄罗斯也照此办理,建立了“俄联邦人民代表大会”,其常设机构是“俄联邦最高苏维埃”。
2、杜马(Дyma)一词在俄文中原意是思想、思维,后又引申会议之意。约十世纪出现的波雅尔杜马,是最早以该名称命名的机构,它最初由王公、侍从和地方贵族组成,后渐成为从属于沙皇的最高咨议机关,1711年被取消。
3、在波雅尔杜马存在时期,沙皇经常不召集全体会议,而仅与亲信商讨国事,这就是史籍所称的“近臣杜马”或“枢密杜马”。另一曾以“杜马”命名的机构是1785年设立的城市杜马,它是市政管理机关,一直存在到十月革命前。
4、自十九世纪开始,由于农奴制的危机和资本主义的发展,沙皇专制制度受到冲击。1809年,御前大臣斯佩兰斯基受命起草了国家制度改革计划草案(即《国家法典概论》),第一次明确提出了建立由选举代表组成的国家杜马和地方杜马的设想,但未能实现。在十九世纪中叶的改革时期,统治集团内部出现一股所谓相关主体立宪主义的潮流,即主张根据代表制原则改革国家制度。但在八十——九十年代,俄国进入了“反改革”时期,反动贵族、农奴主提出要彻底纠正废除农奴制的“错误”,致使建立全国性代表机构问题仍悬而未决。
5、二十世纪初,资本主义有了更大发展,阶级关系的变动,资产阶级力量的壮大,国家职能的复杂化,特别是1905年革命的爆发,迫使沙皇相关主体不得不重新考虑并着手改革国家制度。1905年“流血星期日”以后,革命浪潮汹涌澎湃。沙皇统治集团在决策上出现分歧。2月18日,沙皇事先未通知大臣便颁布诏书和敕令。诏书斥责“狂妄无知、心怀不轨的叛乱活动的领导者胆大妄为”,图谋“摧毁现在国家制度……建立新式的国家管理制度”。敕令却赋权机关和个人,可“就完善国家公共事业和改善人民福利问题”提出建议,并通过大臣会议“直接上达”沙皇。两个文件使参加御前会议的大臣委员会的成员们困惑不解,因而一致通过了给内务大臣布里根的沙皇谕旨。其中宣布要“吸收”居民代表“参与立法建议的预先制订和讨论”,即许诺建立人民代表机构,为此决定成立特别委员会,由布里根主持讨论有关问题并制订相应法律。同一天颁布的这3个文件,尽管内容抵牾,目的却是一致的,即要采取一切可能的方式延长专制制度的寿命。
6、《国家杜马章程》第1条规定:“国家杜马为预先制订和讨论立法建议而设”,诏书则明确指出:国家杜马是“国家最高机构中的一个特殊的立法咨议机关”。
7、《国家杜马选举法》将选民分为土地所有者、城市和农民3个选民单位,并规定了高额的财产资格及其他限制,如土地所有制选民须拥有100—800俄亩土地,城市选民须拥有价值500卢布的不动产等,这样便剥夺了绝大部分居民的选举权。这一拟议中的杜马史称“布里根杜马”,它只是人民代表机构的一个粗制滥造的赝品。布尔什维克无情揭露了其欺骗实质,提出“打倒咨议性杜马”、“召集立宪会议”的口号。全国掀起抵制浪潮,布里根杜马夭折在襁褓之中。
8、过去,苏联的立法机构叫做最高苏维埃,属于两院制,分为“民族院”和“联盟院”。1991年,苏联解体后,俄罗斯继承了两院制,但是名字改成了联邦会议,分为“联邦委员会”和“国家杜马”。
9、国家杜马是俄常设立法机构,由450名代表组成,主要负责起草和制定国家法律,审议总统对相关主体总理的任命和决定对总统的信任问题等。此次选举实行混合选举制,即在总共450个议席中,一半议席按照政党比例代表制选举产生;另外一半议席则在单席位选区中选举产生,即在全国设立225个选区,每个选区选举产生一名议员。各政党进入国家杜马的得票率门槛为5%。
10、俄罗斯的国家杜马是1993年建立的。在此之前,俄沿用苏联时期的办法。苏联的议会是“人民代表苏维埃”,其常设机构是两院制的“最高苏维埃”,内分联盟院和民族院。1988年,苏联进行改革,“人民代表苏维埃”改称为“苏联人民代表大会”,其常设机构依然称“最高苏维埃”。当时,俄罗斯也照此办理,建立了“俄联邦人民代表大会”,其常设机构是“俄联邦最高苏维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