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真正开始裹小脚是在五代十国时期。南唐后主李煜,老婆很多,其中一位老婆跳舞跳得很好。但是舞台太不够档次。李煜也知道东昏侯小妾步步生莲花的典故。就突发奇想,让工部造了一个黄金莲台,比东昏侯那时候先进多了。让他的老婆在台上跳舞。可是毕竟是黄金打造的莲台,不够大。为了节省空间,他老婆只能用布把脚裹上在台上跳舞。这一习惯慢慢流传到民间。这时候的裹脚也就相当于穿了一双芭蕾舞鞋。不太舒服,但也不会把脚弄变形。
真正开始流行裹小脚是在宋朝。北宋开始,就有很多史料记载缠足裹小脚的事。两宋至明朝时期,只是把脚裹得很纤直并不弓弯。也就类似于紧身袜,并没有把脚裹畸形。裹脚只是汉人的习惯,少数民族不裹脚。元朝统一中原后,怎么也想不通为啥汉人会有这么个受罪的习惯。还没办发明令禁止。当然,这也不是什么大事儿,影响不到元朝的政权。也就不管了,不禁止;也不提倡。
大清朝统一天下之后。顺治皇帝,孝庄太后,发现裹脚太受罪。曾明令禁止民间妇女裹脚。可是,没禁成。因为当时的百姓反应很大。认为大清这是要改变汉人的民族习惯。和官府对着杠上了。因为这小事也不值得大动干戈啊。也就不了了之了。
直到康熙朝,还有人向康熙爷提起过禁止裹足的事。康熙爷一听,得!得!他们愿意裹就裹去!从此也就没人管这事了。也就是从这之后,裹脚就开始进入了一个变态的时代。四五岁的小女孩儿,先用热水泡脚,然后拿两米长的裹脚布把脚裹得跟粽子似的。这流程就不细说了,有点恶心,直到长大后把脚弄畸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