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奥地利;瑞典;斯洛伐克
一般将奥匈帝国的国土分成2个一部分:内莱塔尼亚(Cislethania)和外莱塔尼亚,范畴的内莱塔尼亚只指莱塔河往西的一部分,即德国,但理论的内莱塔尼亚还包含乌兹别克斯坦、波希米亚、摩拉维亚、加莫阿拉瓦和达尔马提亚等地域。
奥匈帝国有三个不一样的相关主体部门:匈牙利相关主体、奥地利相关主体和一个坐落于皇上下的中央。奥地利和德国都有分别的议院和自身的总统。皇上的权利理论上是无上的,但事实上是比较有限的。皇上的中央承担海军、南海舰队、外交关系和出口贸易。奥匈帝国内的一些地域如加利西亚和阿佩尔埃阿拉瓦享有尤其影响力,他们有着独特的相关主体部门方式。
德国和奥地利2个地域的相互相关主体部门由一个相互部长会议构成,这一相互部长会议的组员包含三个科长(财政局、国防和外交关系),2个地域的总统,一些汉斯猫和皇上自己。2个议院各派遣一个访问团,各六十人各自对相互部长会议的财政局方案以及他提案探讨,那样每一个地域相关主体部门对相互相关主体部门的工作中有一定的知名度,但是总括而言,议院的联席会是沒有甚麼真实的权利,因为它仅能相互之间明确提出照会,在奥、匈两访问团2次照会均没法达成协议时,才各自开展决议,由始至终它都不可以对中间的事务管理开展相互争辩及咨询。行政部门上,最后相互相关主体部门的科长仅对皇上承担,并非议院及老百姓,而皇上自己有权利对外交关系和国防现行政策作最终决策。2个当地相关主体与中央权利交叉式通常造成 磨擦和规模不经济。特别是在部队在这些方面遭受阻拦。虽然国防是中央的职权范围,但德国和匈牙利相关主体有“徵兵、出示驻扎地、运送和补充,及其承担部队工作人员民事诉讼的和非军事事务管理的义务“。因而每一个当地相关主体对中央的决策有较强的知名度,而每一个当地相关主体都应用每一个机遇来扩张他们自身的权利。2个地域中间德国一部分占人口总数的约57%及其关键经济发展資源。从1867年刚开始2个相关主体部门与中央中间较大 的争吵是有关每一个相关主体部门向中央缴纳多少费用的难题。在帝國构成前期,德国部分压力帝國整体支出百分之七十,奥地利一部分压力百分之三十。这个问题每十年开展一次商议,而每一次商议都导致非常大的异议。特别是在是以1900年代中刚开始(1906年4月)奥地利的议院中民族主义者居多和机构相关主体部门刚开始,这一异议难题导致了一个持续性的宪法学危機。1907年10月和1917年11月,这个问题在一个“自始至终如旧”的基本上临时得到 处理,奥地利压力比例仅升高到3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