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年金就是指行政机关机关事业单位以及工作员在报名参加企业基础社会养老保险的基本上,创建的填补社会养老保险规章制度。
我国的职业年金既并不是社保,也不是商业险,只是一项企业社会保障制度,是机关事业单位以及员工根据本身经济发展情况创建的保障机制,机关事业单位以及员工担负因执行职业年金方案所造成的全部风险性。
职业年金按计发方法能够分成工资待遇明确和交费明确二种基本原则,即DB和DC二种方式,海外公务人员推行的是DB方式,公司的填补商业保险是企业年金,关键由一开始的DB方式逐渐变化为DC方式,进到二十一世纪至今,DC方式早已超出了DB方式。
职业年金按资产的筹资方法分成现收付现型、股票基金累积型、一部分累积型。公务人员社会养老保险一般推行的是现收付现型,企业员工社会养老保险关键推行的是资产的彻底累积型,有一部分国家实行的是一部分累积型。依照职业年金的组织协调方法,有英、美为意味着的私募基金企业型;有车险公司依据契约书管理方法的企业型;有以法国为意味着的传统式的企业内部企业型等。
世界各国职业年金方案的基础特性是:
(1)大部分我国的职业年金方案是非强制性的;
(2)交费由顾主和员工相互担负;
(3)股票基金可以开展社会化经营;
(4)职业年金方案的交费和经营享有我国的免税政策政策优惠。